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
东营市金森商贸有限公司
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
债权申报通知书
2018年7月10日,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(2018)鲁05民破13号、14号、15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、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、东营市金森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,指定东营天正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上述三企业管理人。
东营天正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,依法负责债权登记、审查工作。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18年9月17日止,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。逾期未申报的,可以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,不再补充分配。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,由补充申报人承担。
二、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债权人为企业的,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签字确认);债权人为个人的,提供个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签字确认);委托代理人申报的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签字确认);
2、债权申报表;
3、申报债权的证据,填写《债权申报文件(证据)清单》(如:合同、协议、收款或付款凭证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);证据材料应当携带原件现场进行核对;
4、债权人申报债权时,应在《申报债权人信息表》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、银行账户信息等。
三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9月27日9时,在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251号华泰大厦贵宾楼一楼报告厅召开。
特此通知。
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管理人
东营市金森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
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
2018年7月16日
附:
1、《债权申报表》
2、《申报债权人信息表》
3、《债权申报文件(证据)清单》
4、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
5、《授权委托书》
6、以上文件下载地址:www.tianzhengzhiku.com/重要发布/金山汽配、乐悠悠花生油科技、金森商贸债权申报相关资料下载。
7、管理人联系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新兴工业园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二楼。联系电话:18954691345、136164719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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