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正无讼 - 垂询电话:0546-8312348 天正清算 - 客服电话: 0546-7712348 【 天正智库专家汇 】
天正大讲堂
安吉法院设企业破产援助金
发布时间:[ 2016-10-31 ]      浏览:( 2473 )

    企业倒闭资不抵债,想走破产清算之路盘活闲置资产,可是连看管厂区设备、评估财产等基本的费用都无从着落,这样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。

  为打通破产程序启动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法院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筹集设立200万元的专项援助资金,专门出台《关于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暂行办法》,有效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、破产费用不足等难题,保障破产审判工作的有序推进,加快推进县内“双停”企业清理,激活多年闲置的资产,促进特色经济腾笼换鸟、转型升级。

  据安吉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,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的使用严格设置“准出门槛”,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年度结算,余额结转、差额补足。明确资金适用的条件,对无产可破、不足偿付管理人报酬等情况可申请使用援助资金。对应终结未及时提请终结破产程序而增加的工作成本,管理人报酬差额已补足部分,法院认定管理人违反勤勉、忠实等过错情形下的报酬均不予援助。

  安吉法院成立了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审核小组,负责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的管理和审核,成员由破产审判业务部门、司法行装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组成。对符合援助资金使用条件的案件,由管理人向破产合议庭提出申请,经审查后报审核小组审核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。个案一般不得超过10万元,特殊情况须经审核小组评议后,报分管领导审批。

  办法规定,安吉法院使用援助资金前,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,将损失控制在年度援助资金核定金额的20%以内。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依法接受县财政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,发现违规违纪行为,按规定严肃处理。管理人提供虚假材料,骗取援助资金的,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训诫、罚款、限制执业;构成犯罪的,追究刑事责任。 


友情链接

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415号艺馨大厦      电话:0546-7712348       客服邮箱:tianzhengzhiku@163.com

版权所有 天正智库 CopyRight ©2024 tianzhengzhiku.com